四川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考试工作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检查教师教学质量和考查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方式和手段。为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和规范考试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主要适用于面向四川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生,由学校组织进行的各类课程考试。其他由学校承办的各级各类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第二章 考试的目的与方式第三条 课程考核是根据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既是客观地检查与评价学生对教学内容的掌握程度以及应用与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全面地检查与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的重要手段。学生所修读的所有课程均应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才能取得学分。第四条 按照各门课程的特点,课程考核一般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课程的考核方式应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要求在教学计划上给予明确,课程教学大纲应注明该课程的具体考核方式(含成绩评定方式),并且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初明确告知修读本门课程的学生。课程教学大纲必须经过开设该门课程的系或教研室审定,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实践性课程、操作性课程和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