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林镇社区教育工作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实现桃林镇社区教育工作的制度化、现代化,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社区教育,是指在桃林镇区域内利用各类教育资源开展的旨在提高社区全体成员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并服务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教育活动。第三条 接受社区教育是每一个社区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社区教育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为依据,坚持把社区教育纳入桃林镇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加快建立与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全面推进我镇社区教育事业发展,大力提升全镇居民整体素质,率先将我镇建设成为学习型乡镇。第五条:桃林镇社区教育工作的宗旨:在桃林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统筹协调辖区内学校、社会、家庭诸方面力量,充分挖掘各类教育资源,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努力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社区教育格局,逐步实现教育社会化和社会教育化,以满足社区成员的各种教育需求,提高社区成员的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社区建设,推动桃林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