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学分认定及注意事项1学分认定工作由人文社会科学系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应在每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理论学习完成之后的一学期内修满该门课程所要求的学分,并在三年级的第一学期末之前完成思想政治理论课的2.5个实践教学学分,除特殊情况外学生应按西南林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指导手册的要求和指导教师的安排,完成规定的实践环节,撰写四门课程的实习报告,并将填写完毕的相关认定表格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统一交人文社会科学系审核。人文社会科学系于第六学期第八周前将学生实践学分情况登录上网。2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学分不能冲抵理论教学学分。转专业的学生,之前获得的实践教学学分可累积计算。3被收录或相关刊物采用并已认定过学分的文章不能再用来当作综合实习报告进行学分认定。4四门课程综合实习报告的成绩评定标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5成绩认定为“不合格”或者所有学分汇总不到2.5学分的同学,需要进行补充学习,并修够相应的学分,方能毕业。6课程综合实习报告应根据四门课程的实习大纲的要求,结合自己亲自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以调查报告或论文的形式撰写,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