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首席大法官对同性婚姻法案的愤怒【蓟门决策】美国首席大法官对同性婚姻法案的愤怒2015-06-29约翰罗伯茨蓟门决策文章来源:法租界微信公号编者按2015年6月26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用5:4的投票结果,宣布同性婚姻合法。在长达103页的判决书中,少数的四位大法官表达了强烈的愤慨。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用了29页篇幅,从司法与立法关系、中央与地方关系、婚姻与宗教关系等方面进行了阐述,认为最高法院超越了司法的角色。罗伯茨持强硬的保守立场,如反对堕胎。不过,他在本案中的反对意见因为超越了个人好恶而显得同样强大。这也正是我们全文翻译并特别推荐的理由。多数法官明确拒绝了司法审慎,忽略谦逊,公开依赖于他们想根据自己的“新见解”重塑社会的欲望。因此,最高院宣布超过半数州的婚姻法无效,强制改变一个数百万年来形成人类社会基础的社会制度,一个南非布须曼人,中国汉人,迦太基人,阿兹特克人通行的社会制度。我们到底把自己当成谁了?如果你是赞成同性婚姻的美国人,不管你是什么性向,请庆祝今天的判决。庆祝你们终于达成了一个渴望已久的目标。庆祝你们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