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程序法的功能*王万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副教授,博士后。 在笔者参加的数次研讨会中,均有不少与会者,特别是来自行政机关的同志反对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其实我国已有10余个省、市的地方行政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规定了行政执法条例,而观察其行政执法条例70%以上的条款是关于行政程序的规定,反映出实践对行政程序立法的需要。分析反对者的意见,笔者发现目前对正当程序在现代复杂社会所能发挥的功能的认识还比较模糊,故撰写了此篇论文,意在阐释行政程序法所建立的正当行政程序制度对建立民主、公正、公开的现代行政管理机制,以应对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社会结构日益复杂的现代社会所能发挥的功能。 王万华*【摘要】现代行政程序法承载了宪法关于行政权力遵循正当法律程序行使的要求,规定了公民在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享有的诸多程序权利,建立了普遍适用的正当行政程序制度,体现了行政的民主、效率。行政程序法典的制定,一方面完善了行政权力规范机制,使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由实体法扩展至程序法,由法院的事后监督扩展至相对人的事前参与;另一方面,在行政机关与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