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文理学院关于编制课程教学大纲的规范要求课程教学大纲是教师进行课程教学工作的指南,也是选订与编写教材、测量和评价课程教学质量的基本标准。为科学、合理、规范地做好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与修订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一、总体要求1、教学大纲是对单科课程的总体设计,编制教学大纲必须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为贯彻落实人才培养方案服务。02、教学大纲应从整体上规定本课程的性质类别及其在课程体系中的地位,规定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任务、内容范围,是选取内容的主要依据,确定教学内容的顺序等。3、教学大纲应确定教学时数、教学活动、课外活动,以及作业量、测验、考试要求,提出适用于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参考书的建议和指导意见等。 4、编制教学大纲,要贯彻正确的指导思想,从培养目标出发,体现新的教育思想观念和创新精神,积极吸取本课程的改革研究成果,吸收学科专业发展的新知识、新内容、尤其是本课程的前沿知识,处理好知识的系统性与课程内容间的有机衔接,服从课程结构及教学安排的整体需要,防止单纯追求局部体系的完善。二、内容组成教学大纲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