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融法律制度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2. 金融法律制度调整的金融关系:金融管理关系,金融经营关系3. 我国法律制度的构成:金融机构组织法律制度,银行业务法律制度,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信托法律制度,表现法律制度我国金融体系的构成: 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以中央银行为核心,商业银行为主体),国有商业银行,四、政策性银行,5、主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六、外资银行和涉外金融机构。30、支付结算的方式: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况;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信用卡;信用证支付结算的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谁的款进谁的帐,由谁支配原则;银行不垫款原则31、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32、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方式:汇票;本票;支票;汇兑;信用卡;委托付款;托收承付汇票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本票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支票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33、代销、寄销、赊销商品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34、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