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组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1、为了摆正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公正评价教研组工作,发挥教研组长与教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2、学校教务处管理。教研组的设置,教研人员的配置,教研组长的聘任由教务处确定,报呈业务副校长同意,校长批准。3、教研组长任职条件:具有本组学科的合格学历,具有教育教学、教研教改能力(教学成绩良好,教学经验丰富,课堂艺术受组内教师好评),有较强的敬业、奉献精神。4、学校拔给教研组一定量的活动经费,教研课题组启动经费,教研组长津贴。经费、津贴标准每期由学校行政会确定。5、学校对取得教研成果(比武、论文、课题获奖等)的教师实行重奖,标准具体见制度。第二章 教研组工作考核6、教研组活动:教研组活动原则上每月两次,全期不得低于10次,每次不少于一小时;每次活动要做到“四定一有”即: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定专题,有详细记录;组长确定教研主题,领导、组内教师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并在活动中发挥积极主导作用。组内教师缺一次扣2分,扣组长4分。7、教学比武:学校每期有针对性组织一次以上综合教学比武活动,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