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法律公共选修课“大学生实用法律介绍”的课程设计万 军(南通职业大学,江苏 南通 )摘 要:“两课”改革后,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高职院校应当积极拓展法律教学渠道。 “大学生实用法律介绍”,是作者在“05方案”出台后设计的一门公共选修课。该课程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相辅相成,以大学生求学、就业、创业、生活为主线设计课程内容。 关键词:高职;法律教学;渠道;课程设计中图分类号:G415文献标识码:A 2005年,我国高校新一轮“两课”课程改革启动。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原先单独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程,被整合成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门课程。整合后,法律基础的内容仅占新课程总篇幅的三分之一,授课学时也大幅缩减。1986年以来,“法律基础”作为各高校普遍开设的一门公共必修课,一直发挥着高校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现今,在法治的时代特征和社会背景下,如果课程改革后高校的法律教学仅囿于新课程的开设,不仅不能满足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