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认定试行办法 为了确保事业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在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或变更合同内容时,客观准确地确定三类岗位的岗位等级,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866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一、岗位变动后岗位等级的认定(一)岗位变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变动主要包括,同类岗位内部的高聘或低聘、三类岗位之间的岗位转换。岗位变动后岗位职责、岗位任务发生实质性变化,岗位等级、岗位工资和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相应变更。在相同或相近岗位之间进行交流调整,岗位职责、岗位任务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的,不视为岗位变动。(二)岗位变动的途径1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要再取得比现岗位更高等级的岗位,或在三类岗位之间转换岗位,必须在相应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况下,符合相应岗位的任职条件,通过竞聘上岗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