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纺织物;工业用纺织制品注释: 一、除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本章所称“纺织物”,仅适用于第五十章至第五十五章、税号58.03及58.06的机织物、税号58.08的成匹编带和装饰带及税号60.02的针织物或钩编织物。 二、税号59.03适用于: (一)用塑料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纺织物,不论每平方米重量多少以及塑料的性质如何(紧密结构或泡沫状的),但下列各项除外: 1、用肉眼无法辨别出是否经过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织物(通常归入第五十章至第五十五章、第五十八章或第六十章),但由于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所引起的颜色变化可不予考虑; 2、温度在15至30时,用手工将其绕于直径7毫米的圆柱体上会发生断裂的产品(通常归入第三十九章); 3、纺织物完全嵌入塑料内或在其两面均用塑料完全包覆或涂布,而这种包覆或涂布用肉眼是能够辨别出的产品(但由于包覆或涂布所引起的颜色变化可不予考虑)(第三十九章); 4、用塑料部分涂布或包覆并由此而形成图案的织物(通常归入第五十章至第五十五章、第五十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