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骨折的治疗原则骨折的治疗有三大原则,即复位、固定和康复治疗。1 复位是将移位的骨折段恢复正常或近乎正常的解剖关系,重建骨的支架作用。它是治疗骨折的首要步骤,也是骨折固定和康复治疗的基础。早期正确的复位,是骨折愈合过程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2 固定即将骨折维持在复位后的位置,使其在良好对位情况下达到牢固愈合,是骨折愈合的关键。3 康复治疗是在不影响固定的情况下,尽快地恢复患肢肌、肌键、韧带、关节囊等软组织的舒缩活动。早期合理的功能锻炼,可促进患肢血液循环,消除肿胀;减少肌萎缩、保持肌肉力量;防止骨质疏松、关节僵硬和促进骨折愈合,是恢复患肢功能的重要保证。一、骨折的复位(一)复位标准1 解剖复位骨折段通过复位,恢复了正常的解剖关系,对位只两骨折端的接触面)和对线(两骨折段在纵轴上的关系)完全良好时,称解剖复位。2 功能复位经复位后,两骨折段虽未恢复至正常的解剖关系,但在骨折愈合后对肢体功能无明显影响者,称功能复位。每一部位功能复位的要求均不一样,一般认为功能复位的标准是: 骨折部位的旋转移位、分离移位必须完全矫正。 缩短移位在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