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人利益的法律保护引言商业银行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产业,其影响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一家银行由于经营不善导致破产倒闭,很可能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从而波及更多的金融机构,甚至产生大规模的金融危机乃至社会、政治危机。因此,世界各国对此都给予极大的关注,并建立起了保护存款人利益的法律制度。我国同样也建立了相应的法律制度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但从实际上看,我国现有的存款人利益法律保障制度还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和不足,尤其是金融安全网中还缺少重要的一环-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本文对现有的保护存款人利益的法律制度进行分析,并就完善和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进行论述,以期达到对我国现有的存款人利益法律保障制度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进行补正的作用。一、银行倒闭事件召示出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重要性在我国由于银行风险导致危及存款人利益的第一事件当数海南发展银行倒闭事件,其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思考。1998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表公告,关闭了刚刚诞生两年十个月的海南发展银行,这是我国金融史上第一次由于支付危机而关闭的商业银行。海南发展银行从开业之日起就步履维艰,不良资产比例大,支付困难,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