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1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等纳入本地区、本行业和领域“十二五”发展规划,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资到位、监管到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要高度重视投资质量和效益,保证规划执行的严肃性和合理性。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管理、评估和考核,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国务院办公厅二一一年十月一日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