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模式体系及其协调郭富青 西北政法学院 教授关键词: 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模式体系内容提要: 对中小股东的保护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法律规定的越严厉越好或是保护措施多多益善,而是必须按照公平与效率的价值取向,在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强化控股股东、经营管理者对中小股东诚信义务,强化中小股东的各项权利,精心设计各项保护措施,建立科学合理的中小股东保护模体系。为了取得一加一大于二的整合功能,必须避免各项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措施作用机理方面的矛盾和功能上的交叉、重复,甚至互相抵消的现象,建立一个由组织保护措施、事先预防保护措施和事后救济措相结合,各项保护措施互相协调、统一的有机系统。一、引言保护股东的利益是公司立法的宗旨之一,其中,切实、有效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尤为重要。由于中小股东往往持股数量较少无法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并且他们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的成本较高,致使他们对公司的监管缺乏激励因素,客观上被排除在公司经营决策之外,相对于大股东和公司的经营管理层,身处公司运作过程之外的中小股东被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所困扰,难以作出维护自身利益的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