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用化评价指标(试行)国家电网公司2011年7月一、评价目的以提升公司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水平为目标,建立系统实用化评价机制,持续推动和促进系统深化应用,以评价促应用,以应用促管理,为公司生产精益化管理提供坚强支撑。二、评价原则(一)坚持统一标准、公开透明、规范操作,在全面、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开展实用化评价工作。(二)注重提高系统应用水平,从系统应用管理角度制定系统实用化评价指标,评价系统应用情况,专业管理指标不纳入评价。(三)突出重点,本阶段实用化评价以输电、变电、配电设备台帐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为核心,注重数据更新维护能力和数据质量,提高评价的有效性。(四)提高评价数据的可比性,消除统一推广单位和接入单位系统不同应用平台的影响,最大限度发挥评价的积极作用。三、评价内容(一)评价范围1. 基础设备台帐公司生产部门管理的在运输电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变电一次设备、配电线路类设备以及站房类设备的台帐数据,不包含资产性质为“用户”的设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