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务子田项目 (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采购人: 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二月 2 目 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 第二章、竞争性磋商 须知 5 第三章、项目概况及商务要求 18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20 第五章、竞争性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3 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受 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 委托,对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务子田村项目 (第二次) 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成交人(承包人),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 采购人 : 攀枝花市
2、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 二、 项目编号: 三、项目名称 : 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务子田村项目 (第二次) 四、 资金来源 : 已落实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1、包件划分:本次项目共分两个包 ,投标人可选择每包进行投标,也可投所有包(资格条件 满足),每一包将分别进行评审,确定相同或不同中标人。 第一包 :攀枝花市仁和区 2016年度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项目福田镇务子田村节水灌溉工程第二次。 第二包: 攀枝花市仁和区 2017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福田镇务子田村计量设施安装工程第二次 。 2、采购内容:对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安装。 3、报价:本项目按单价进行报价,按实
3、结算。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水利水电施工总程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4、投标人若为非产品制造商的须取得产品(采购主要设备:管材)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5、省外注册企业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
4、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6、供应商须提供 “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 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8 日 17:00 时截止 ,在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名 (攀枝花市东区湖滨路 26 号)购 买。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 元 /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 竞标资格不能转让)。 2、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有效证明文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须加盖公司鲜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八、响应文件 递交及磋商截止时间 : 2018 年 1 月 2 日 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
6、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评审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磋商地点: 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标室(攀枝花市东区湖滨路 26 号市检察院前行 200 米左右 )。 十、本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 地 址: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务子田村 5 联 系 人:陈 思美 联系电话: 13547602551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攀枝花市东区湖滨路 26 号 (市检察院前行 200 米左右 )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 : 0812-
7、3304938 6 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控 制 价 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政府采购预算: 第一包(攀枝花市仁和区 2016年度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项目福田镇务子田村节水灌溉工程第二次第二次): 569000元(伍拾陆万玖仟元)整。 第二 包( 攀枝花市仁和区 2017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福田镇务子田村计量设施安装工程第二次第二次 ):288000元(贰拾捌万捌仟元)整。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3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 第一包( 攀枝花市仁和区 2016年度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项目福田镇务子田村
8、节水灌溉工程第二次 ): 10000元。 第二包( 攀枝花市仁和区 2017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福田镇务子田村计量设施安装工程第二次 ): 5000元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注明项目名称、编号、 包号)。 开户单位: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6510 0013 2000 0555 86 银行账号: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转账时 联系电话: 028-65170882 必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号(如有分包)。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开户许可证(自然人投标,需提供个人账户和开户银行)及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一起
9、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须将保证金缴纳相关证明复印件装入响应性文件中,未中标供应商或自然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 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或自然人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注:各包件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之前需携带以下资料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办理: 1、 经办人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2、 转账回单(加盖鲜章) 开户许可证(加盖鲜章) 4 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金额的 10% ,签订合同前缴纳。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计后 1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95%,预留 5%的质保金,一年期满无质量问题或已处理,双方无异议,一次无息付清
10、。 履约保证金需缴入以下账号: 开户单位: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 府 开户银行: 账 号: 缴款时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内注明: 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务子田村项目 (第二次) (第 包)履约保证金。 7 5 响应文件份 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 1份。 6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18年 1 月 2 日 10 时 00分 地点: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标室(攀枝花市东区湖滨路 26号)。 7 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 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8 工期 第一包(攀枝花市仁和区 2016年度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项目福田镇务子田村节水灌溉工程第二次): 30日 历天。 第二包(攀
11、枝花市仁和区 2017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福田镇务子田村计量设施安装工程第二次): 30日历天。 9 磋商有限期 60天 二、 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的服务采购。 1.2 本竞争性 磋商 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 1.3 本磋商文件未提及事宜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 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执行。 2、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
12、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人是 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 。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3 “磋商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供应商”系指购买了磋商文件拟参加竞争性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3、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资格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 3.1 具备“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六条的基本条件 ; 3.2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3.3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竞争性磋商费用 8 4.
13、1 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管磋商结果如何,均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2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并支付,不计入投标报价,招标人也不另行支付。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 20021980号)规定货物类标准费率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三、 竞争性磋 商文件 5、概述 5.1 本竞争性 磋商 文件阐明了 供应商 所需提供项目范围和项目 磋商 的程序,是本次采购活动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5.2 供应商 应认真阅读竞争性 磋商 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供应商没有按照 磋商 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
14、应文件没有对 磋商 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而导致发生影响 竞争 、 响应文件 被拒绝或按照无效标处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6、 竞争性 磋商 文件的构成 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 1)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 2)竞争性磋商须知 ; ( 3)项目概况及商务要求 ; ( 4)合同主要条款 ; (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7、磋商要求 7.1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
15、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2 除非特别注明,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清单所列要求进行报价。 7.3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不得与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串通,如发现有此行为的,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8、磋商原则 9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以及必须针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技术和商务以及报价方面的问题做出实质性响应。 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 9.1 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 9.2
16、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内容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磋商前两个工作日内提出质 疑,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10.1 在磋商截止时间 3 日之前,采购人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10.2 修改文件(如果有)将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供应商 ,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供应商 在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 采购人 ,确认已收到该通知。 供应商 不得以没有回复确认而拒绝接受澄清或修改通知 。 10.3 采购人根据需要有权推迟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
1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四、 响 应文件的编制 11、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2、 供应商应保证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3、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修改文件(如果有)编制响应文件。 14、响应文件的组成 14.1 磋商响应函; 14.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4.3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4.4 磋商报价构成表(第一次报价); 14.5 分项报价明细表; 14.6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4.7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14.8 最终磋商报价及承诺书; 14.9 服务方案; 10 14.10 中小企业申 明; 14.11
18、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14.12 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 15、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5.1 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往来的一切函件应使用中文。 15.2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的竞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17、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7.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7.2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的; 17.3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7.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
19、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8、磋商有效期 18.1 磋商有效期为从规定的磋商时间起 60 天内,在此期间内响应文件有效,供应商不得改变其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全部义务。 18.2 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以在征求供应商同意的情况下延长有效期。 19、响应文件的形式及签署 19.1 供应商应递交三份响应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每份响应文件必须注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 文档”字样。若正本与副本内容出现差异时,则以正本为准。 19.2 响应文件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19.3 响应文件不得有涂改、增删及行间插字。若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修改处进行签字。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 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供应商应将 响应 文件正本、所有副本 、电子文档 分别 用密封袋密封,并在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