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加强对员工的个人防护,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制度。二. 防护用品发放范围 (一)从事高温、辐射低温操作者;(二)从事有烧、烫伤机械伤害危险操作者;(三)从事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等有害气体粉尘等有害作业的操作者;(四)从事腐蚀、潮湿或苦脏岗位操作者;(五)从事高空或湿式作业的操作者;(六)从事有可能受到电击、电伤等危险的电气操作者;(七)从事有强噪声或可能令人窒息作业的操作者;(八)从事有磨损和油灰等污染作业的操作者; (九)从事露天作业而必须在雨中坚持生产的作业者; (十)凡是在严寒气候中,从事露天作业边疆时间超过4小时的作业者;(十一)其他需要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作业者。三、防护分类(一)安全帽类:是用于保护头部,防撞击、挤压伤害的护具。 (二)呼吸护具类:是预防尘肺和职业病的重要护品。按用途分为防尘、防毒、供氧三类,按作用原理分为过滤式、隔绝式两类。 (三)眼防护具。用以保护作业人员的眼睛、面部,防止外来伤害。分为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