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汽车修理安全生产制度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一、 全厂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二、 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三、 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四、 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五、 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六、 在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七、 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八、 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九、 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十、 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