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公司员工待岗管理制度本制度中待岗是指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因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精简、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工作业绩不明显等不能履行现岗位职责而离岗另行选择工作岗位的过程。1、待岗条件(1)因公司机构调整或精简岗位而退出工作岗位的员工;(2)在绩效考核一年中累计二次评为试用的;特殊情况有下列情况的,不可以待岗,除非员工本人提出待岗的:(1)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2、员工待岗程序员工待岗,须提前一周填写员工待岗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安排人员进行工作交接,与其有工作往来的相关部门都须根据工作业务情况在工作交接清单上进行签字确认。待岗人员的员工待岗申请表、工作交接清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总经理审批。3、待岗期间待遇按照员工待遇随岗而定的原则,待岗人员待岗期间不再保留原岗位工资待遇及级别,其生活待遇按以下标准执行:因待岗条件中第一条规定待岗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