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作业处罚规定1、 管理内容各项目部及生产单位安全员加强日常的现场检查和巡视,若发现违章、违规的事项,需要进行经济处罚时,应当场对当事人告知处罚原因。执行处罚人开出内部罚款通知单时,就说明涉及的处罚内容和处罚标准。由部门负责人或项目部、生产单位主管经理签字确认。其中一联发当事人据此整改。其中一联由执行处罚人留存,其余二联交所属的单位的财务管理部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对所属施工生产现场管理的检查中,发现涉及本规定所列的处罚事项,安全管理部门参照本规定执行。财务管理部门单独设立现场罚款科目,并负责将罚款落实到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无财务部门的项目部应由专人管理,单独建帐,罚款情况应定期通报。所有罚款均作为安全、环保及消防的奖励,奖励流程由奖励执行部门向主管经理请示,批准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将现金或支票,交奖励执行单位兑现给被奖励人或单位。2、 具体处罚细则2.1、 违反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的处罚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给予单位罚款1000元至2000元。施工单位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的给予单位罚款2000元至3000元。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