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信息传递制度1. 制度执行人及联系电话: 2.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3. 操作流程:考核员根据接受信息人员及各闸口部门反馈,核实信息传递情况,出具考核通报接受信息人员在规定时间将信息下发/上报信息传递人员按要求时间传递上报信息四、流程说明:(一)通讯信息传递要求:1. 所有管理人员和关键工序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禁止停关机或办理呼叫转移;2. 所有工作人员如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在2小时内通知综合部行政人员,行政人员在2小时内更新通讯录,并告知相关人员;3. 经销商变更或通讯信息发生更改,销售部门应在变更当日(12小时内)通知综合部行政人员;4. 行政人员在通讯录有更新内容后的24小时内转发各部门。(二)传真、EMS的接收、文件收发传递、行程、邮箱发生变更要求:1.传真由行政人员统一接收,并在第一时间负责传递至相关人员,并做接收记录;3. 各部门传真由本部门行政人员负责发送,并予以确认,保证查询便捷;4. 重要指示或临时性通知由指定人员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人员,不得出现信息延误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