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编制依据1.1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2016第83号)和公司相关管理办法。2.职责划分2.1项目经理、支部书记为安全教育组织督导人。2.2安全质量总监具体负责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2.3办公室为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责部门,随时掌握作业人员进出场的动态情况,建立作业人员花名册,负责组织教育培训考核工作。2.4安质部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协助办公室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的编制,做好详细记录和归档工作。3.培训对象3.1 劳务队负责人3.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委外)3.3 特种作业人员(含委外)3.4 其他从业人员,指除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以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3.5 新从业人员。3.6 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的人员。3.7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从新上岗的。4.培训要求4.1项目部应在项目开工之前制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