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是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搞好文明施工不仅可以节约材料,使现场施工井然有序,还能充分反映企业的宏观控制工伤事故,降低事故频率,为操作者提供人身和行为安全保障,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现场建筑面积大,工期长,所用材料设备多,民建队队员多,而现场较大,根据项目目前施工条件,就一些易于检查落实责任者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基本内容规定管理细则。第一条:进入施工现场工作作业区,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第二条:不正确佩戴安全帽或拆去保护功能的,罚款20元。第三条:施工作业时打赤膊者,罚款20元。第四条:上班穿拖鞋、赤脚、高空作业穿硬底、易滑或带钉鞋者、穿高跟蓐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者,罚款20元。第五条:在没有防护的高空(地下一层以上)、临边施工作业不系安全带者,罚款100元。第六条:攀登电梯、井架者(维修保养除外),罚款100元。第七条:高空抛掷、坠落钢管、坠落木方长度1.5米以上者,每件罚款10元。坠落木方1.5米以下者,罚款20元。坠落模板(包括木模板)坠落砼块(5厘米直径以上)、扣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