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工程质量控制制度1. 适用范围本篇适用于福建炼化公司界区内施工的灌注桩、砼预制桩及钢桩。2开工条件2.1 勘察、设计、施工及桩基检测等单位必须认真执行福建省桩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福建省桩基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审查办法。2.2 施工单位及各级质量责任人员(项目经理、施工经理、质检员、电焊工、测量工)资质须审查备案。 2.3 主要施工机械及其配套设备的技术性能应齐备、完好。2.4 水泥、砂石、钢筋等原材料及其制品的质量报告齐全有效。2.5 施工承包商在开工前必须编制桩基工程质量控制规划。2.6 桩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结合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质量管理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季节性(冬、雨季)施工的技术措施,并经甲方批复后方可实施。2.7 施工前应组织图纸会审,会审纪要连同施工图等作为施工依据并列入工程档案。2.8 基桩轴线的控制点和水准点应设在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开工前,经复核后妥善保护。 3. 施工工艺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3.1 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含人工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