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1.1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l.2本制度规定了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处理和管理。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支付工资的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包括招用的临时农民工)等。二、总则2.1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和“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2.2工伤事故的认定2.2.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