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公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中央关于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厂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 条 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全厂各类文件分别由党委办公室和厂部办公室(以下简称两办)归口管理.第二章 收文的管理 第四条 公文的签收 1.凡来厂公启文件(除厂领导亲启的外)均由厂收发员登记签收(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机要室的机要文件除外)后分别交两办机要秘书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和机要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庆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 “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庆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 公文的编号保管 1.两办机要秘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后 庆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