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交通管理规定 1、 所有进出本住宅区的车辆一律凭通行证出入,必须服从治安人员的检查,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检查。 2、 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住宅区。 3、 禁止2.5吨以上货车或大客车进入本住宅区,特殊情况须经管理处同意方可进入。 4、 车辆进入住宅区,必须服从治安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的指挥。 5、 业主私家车辆,应停放在本户车库内或固定停车位上。不得在道路上乱停乱放。 6、 自行车、摩托车应停于单元门前划定的自行车、摩托车停车线内,或放于地下室本户房间内,不得在各层楼道内或地下室公共走道内乱停乱放。 7、 业主私家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应在管理处通知的时间内办理住宅区车辆出入证,逾期不办理者,车辆将不得出入住宅区。且汽车必须购有封闭式车库或固定停车位,否则,将不予以办理。 8、 非本住宅区业主车辆,一律不准进入,特殊情况例外;凡允许进入本住宅区的一切车辆必须按规定缴停车费。 9、 进入本住宅区的车辆应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禁止在本住宅区内鸣笛。 10、 凡进入住宅区的车辆,要爱护住宅区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