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与流程执行奖惩管理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沿海地产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及下属合作、合资的子公司和所属管理的公司(含美佳物业总公司,其管理下的各项目物业管理处按美佳物业总公司相关奖惩制度执行)。2、管理部门(1) 集团审计管理委员会:有权通过内部审计,对遵守或违反制度与流程的行为确定奖励与处罚。(2) 总裁联席办公会:有权通过绩效考评,对遵守或违反制度与流程的行为,根据集团绩效管理的规定确定奖励与处罚。(3) 集团人力资本经营部:拥有依据本管理规定,对集团遵守或违反制度与流程提出奖惩建议,执行总部奖罚或监督相关部门执行的权力与义务;(4) 集团知识管理部:拥有依据本管理规定对遵守或违反制度与流程实施过程检查、审计、提出奖惩建议并下达审计处理决定的权力与义务。(5) 总部各部门及负责人、各地区公司及负责人:有权在日常管理中按照本规定对所管辖内下属部门及个人,按照集团授予的管理权限,对遵守或违反制度与流程的行为确定奖励与处罚。(6) 地区人力资源部:拥有依据本管理规定,对地区遵守或违反制度与流程提出奖惩建议,执行奖罚或监督相关部门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