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濮阳市新一代天气雷达站 供暖改造项目双电源安装工程 竞 争 性 谈 判 采购编号:濮阳气象 2018第 01 号 代理机构: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 目 录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第二部分 谈判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 第四部分 谈判项目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 (文本 ) 第六部分 附件 谈判文件格式 附件 1 声明书 附件 2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附件 3 报价一览表 附件 4 设备配置及参数一览表 附件 5 售后服务计划 附件 6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附件 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 8 其它材料 3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贵公司: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
2、 濮阳市气象局 委托,就濮阳市新一代天气雷达站供暖改造项目双电源安装工程 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参加谈判。 一、文件编号:濮阳气象 2018第 01 号 二、谈判项目 :濮阳市 新一代天气雷达站供暖改造项目双电源安装工程 三、发售谈判文件时间(节假日除外): 2018 年 5 月 29 日 -2018年 6 月 1 日(上午 8: 00-11: 30,下午 15: 00-18: 00) 四、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 2018 年 6 月 4 日下午 16: 00 五、递交谈判文件的地点: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濮阳市古城路教育局临街楼二楼西 ) 六、谈判开始时间: 201
3、8 年 6 月 4 日下午 16: 00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3、 具有能源局监管办颁发的三级(或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具有近三年来金额不低于 40 万元同类项目工程业绩; 八、注意事项: 购买标书时 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交纳的 5000 元投
4、标保证金 +300 元4 标书费(售后不退)汇款凭证(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开户名: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濮阳市分行古城路支行; 账 号:41001510824050200162,行号: 105502000381),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 投标。 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投标,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投标,必须在投标时间前一日,书面通知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否则,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评议后未成交的无息退还,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按规定补齐,所供产品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九、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蒙蒙 联系电
5、话: 0393 6666773 采购单位联系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 18539395690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29 日 5 第二部分 谈判项目要求 1、本次采购项目为:濮阳市 新一代天气雷达站供暖改造项目双电源安装工程。 2、供应商资格要求以本文件第一部分规定为准; 3、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投标文件中附要求提交各项证书的复印件, 谈判时必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业绩合同原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谈判时应出具个人身份证明和法人委托书等证明材料,随
6、时接受谈判小组的询问,并予以解答。 4、投标单位的报 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将导致废标。 (本项目采购预算 400000 元) 5、技术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 6、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规定时间、需方指定地点交货。 7、付款方式:需方验收供方所供设备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并在出具验收报告三十日内向供方支付全部货款的 95%,其余 5%作为质保金,自验收之日起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8、供应商在标书中如果出现选择性报价,将导致废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构成。 竞争性 谈判文件用以阐明参与谈判的供应
7、商资格、谈判程序、成交原则、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谈判邀请函 2、谈判项目要求 3、谈判须知 4、采购需求 5、合同 (文本 ) 6、附件一谈判文件格式 二、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 ,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文件 ,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以使其对本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三、报价应为目的地交货价 (含税 ),若单价与总价不符时 ,以单价为准。若汉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 ,则以汉字表示的数据为准。 四 、谈判保证金 1、供应商应提供 5000 元的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应以转 账 或电汇形式在购买谈
8、判文件时提交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未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将在成交结果公示后 5 日内无息退还。 3、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方的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的 10%交纳(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交纳) ,多退少补。在需方和成交方签订合同并经需方对所交全部货物(服务)验收合格后 5 日内无息退还。 4、已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参加谈判的, 必须在开始谈判前 1 日书面通知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否则将7 不退还谈判保证金。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
9、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规定 1、供应商应准备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 ,在每一份谈判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并由正式授权的谈判代表在规定的签章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2、谈判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如有修改错漏处 ,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
10、密封状态和标记 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非透明文件袋密封 ,在封签处加盖公章 ,注明“于 2018 年 6 月 4 日下午 16: 00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按谈判开始时间填写 ),并标明谈判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将导致废标。 七、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由专人按 照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送交。 八、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与谈判开始时间一致。 九、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采购方将拒绝在谈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十、谈判小组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将根据采购设备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
11、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8 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 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谈判小组应当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 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 谈判小组有可能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 十一、谈判程序 1、竞争性谈判采取两轮谈判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谈判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按供应商签到顺序集
12、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谈判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等信息。 2、第一轮谈判:谈判小组逐 家研究供应商所投谈判响应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情况 ,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供货日期等内容,并按照谈判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 3、第二轮谈判:谈判小组对第一轮谈判中所发现的问题与供应商进行第二轮谈判,第二轮谈判终了,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符合财政部第 74 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27 条规定情形的,提交最终报价供应商的最低数量可以是两家)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提交最终报价, 谈判小组将拒绝接收超出规定时间后提交
13、的最终报价。 最终报价不得超过响应文件报价,否则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但谈判文件中设备 配置提高或数量增加的除外。 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不再进行最终报价 : ( 1)投标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 2)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9 ( 3)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资质)证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提交的资格(资质)证书原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 ( 4)报价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 5)投标产品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规定的; (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7)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5、谈判小
14、 组根据两次谈判的内容及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十二、成交原则 1、 谈判小组将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每个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 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综合比较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条件下以最终报价最低的为成交方。 如最终报价相同,以产品质量
15、好的优先;最终报价相同且产品质量不能区分优劣的,由评委表决决定。 十三、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1、在谈判期间 ,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询问其它供应商的谈判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成交结果的活动。 2、为保证成交结果的公正性,谈判期间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时,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谈判结束后,凡与谈判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谈判情况扩散出谈判小组成员之外。 3、谈判 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4、谈判结束后不退还谈判响应文件。 10 十四、成交通知 谈判结束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未成交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异议的,待异议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十五、签定合同 成交供应商持成交通知书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草案)条款与需方签定合同。 十六、成交服务费 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支付成交金额 1的成交服务费。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招标文件具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