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包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分包工程的监督管理,明确分包工程管理程序,控制分包工程费用,保证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分包工程是指:我公司施工单位将其承包工程的一部分(注:(1)超出资质承包规定范围;(2)不属于承包工程的主体工程;(3)建设单位指定;(4)由于工期紧无力量按期完成)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完成。第三条 分包工程原则上应采取招标或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分包,分包工程应优先使用本油田内部施工企业,分包工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原则。第四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负责对本公司内分包工程实施安全质量、结算检查监督。第二章 分包工程审批程序第五条 凡需分包的工程由承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公司质量技术监督部审查。申请应注明工程名称,工程性质,工程造价及概算,施工工期,分包原因,并附有分包单位资质及相关材料。第六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负责对上报的分包工程项目进行审查和现场核实及工程概算审查,上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下达“分包工程施工计划”。第七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负责分包单位的资质及相关资料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