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基本建设管理,理顺与各单位、各部门的关系,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此办法。第二条 基本建设管理是指在基本建设全过程各个环节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为计划、财务、物资、设计、施工、验收、移交等。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公司各单位、各部门。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四条 设备部对本公司基本建设做好计划和报建,加强施工合同的法律性、严肃性,对工期、质量、造价要一次性包死,合同一旦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工程无故不按期交工的,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的,要进行重罚,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司法律顾问按程序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三章 立项申请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各单位根据需要,结合实际生产需要进行申报,说明其用途和标准要求(并可附简图),以书面形式申请报告,经主管经理同意后,报请董事长审批,送交设备部。第六条 设备部接到项目批文后,由专人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批文要求进行设计,并会同申请单位对设计进行复核,是否按要求达到使用功能,并根据设计图纸由预选施工方做出预算。统计工程量和基本造价,报公司主管基本建设的领导审核后,呈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