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警卫人员值勤准则 (一)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为使警卫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特订定本准则。 第二条警卫人员的服勤,系代表本公司执行职务。 第三条警卫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辍,其各班服勤时间,由警卫课订定呈准公布实施。第四条警卫人员的职责规定如下: 1.工厂及办公处所各种事故之预防,警戒及厂区(房)巡逻事项。 2.工厂及办公处所突发事故之应急措施。 3.进出工厂及办公处所的外宾及员工之管制,联络登记事项。 4.进出工厂车辆的管制事项。 5.进出工厂物品的查验及放行。 6.防止窃盗,协助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7.其他交办事项的处理。 第五条警卫人员除前条各项职责外应恪守本公司一切规定,尤应严遵下列守则: 1.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2.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3.服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4.服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