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为了贯彻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方针政策,加强公司员工环保培训工作,树立环保理念,增强的环保意识,提高环境保护技术素质水平,避免环境事故发生,使公司达到环保生产,优化生态环境,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新入厂员工(包括劳务派遣、培训、实习人员)必须接受入厂三级环保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一级环保教育:由安全环保部组织,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分配到生产单位、部室。教育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及环境保护的相关知识;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公司或本行业内发生的重大环境事故实例及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二级环保教育:由新员工所在生产单位、部室领导负责具体施教,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分配到车间班组、部室。教育内容:公司环保管理制度;本生产单位、部室环境保护的特点,预防环境事故的措施;生产单位、部室对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生产单位、部室环保设施的正确使用等。三级环保教育:由新员工所在班组长负责,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教育内容: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