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管好、用好全公司机电设备,强化设备全过程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的完好率与使用率,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 、总则:1、 我公司钻探设备、办公设施等,凡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机电设备均执行本制度。2、 实行钻探分公司设备物资管理中心、各分公司、分公司下设队组三级管理。3、 以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管理制度、采用经济手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管理,使设备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4、 井上、下钻机及辅助设备属租赁设备的,属集团公司租赁公司管理,由钻探分公司从集团公司进行租赁。构成固定资产(原值在2000元以上)的设备,由我公司设备技术科管理。二 、管理机构: 1、在公司经理(主任)的领导下,设备技术科负责全公司机电设备的综合管理工作。 2、设备技术管理科技术组、保管组分工具体负责全公司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对机电设备的计划、选型、购置、编号、上帐、建卡、建档、发放、运行、调拨、借出、借入、大修、更新改造、报废及残体回收上交实行全过程管理,负责对集团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