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全网络在遭遇地区性或全国性自然灾害、流行性疫病及重大事故时,能够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予以防范和应对,尽最大可能维护公司的稳定,避免及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事件对象: 1、自然灾害,如洪涝、地震、台风、冰雹等; 2、流行性疫病,如非典型肺炎、禽流感及其它流行病、传染病等; 3、其它已经影响或有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的突发事件。 第三条应急小组的组建: 1、总公司及各管理区均须组建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2、应急领导小组以三至五人为宜,并选出组长一名,负责整个应急小组的领导工作,各管理区可结合本区的经营规模、人员数量及地理环境等因素,适当增加小组成员; 3、总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须为部门负责人或更高职务人员担任,地区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必须为管理区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必须为主管级别以上的管理人员;4、总公司、管理区的应急领导小组均为兼职,不列入公司正式组织架构,各管理区应急领导小组隶属总公司应急领导小组领导; 5、当发生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