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压力容器管理规定 本规定规定了压力容器的使用与操作、运行与检查等主要内容。 适用于我公司压力容器的管理。一、总则1、 根据国家、省等有关压力容器管理规定,并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使用班组负责压力容器设备的归口管理。3、安全部门负责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与监督。4、使用班组和操作者必须严格执行使用操作管理各项规定。二、压力容器的范围凡同时具备下述三个条件的生产、生活容器,均属压力容器范围。1、最高工作压力1kg/cm2;2、容积25升,最高工作压力与容器乘积200升/ cm2;3、介质为汽体、液化气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三、压力容器的使用与操作1、使用班组必须对每台压力容器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应包括: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登记卡片,使用和检验记录簿。对我站液化器站的压力容器和对16kg/cm2以上的所有压力容器和贮运容器,还应有总图和主要受压元件图,强度计算书有运行记录。2、各使用班组,不得任意修改原设计容器的工艺条件。压力容器严禁在超温超压的情况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