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缆线路维护管理和考核办法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光缆网络建设质量,规范光缆线路的管理,确保光缆网络系统布局经济合理、运行安全可靠、畅通无阻,加强对光缆线路维护部门的管理和考核力度,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光缆线路为新建和已建光缆线路,包含中心机房-乡镇机房的一级光缆线路、乡镇机房-行政村、自然村的二级光缆线路和中心机房、分前端机房的光缆部分。第三条、本办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光缆线路建设程序第四条、新光缆线路建设原则和程序:遵循“条件成熟一条,规划建设一条的原则,要保证新建光缆线路的经济效益,每条新建线路的回收期一般为:平原区三年,丘陵、山区为五年。其工作程序是:分公司写出新线路建设计划(含初步调查报告)上报-公司责成有关部门(技术部、工程部等)考察、论证、规划、设计-向公司董事会报批建设计划-批准后公司组织工程建设-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程验收-交分公司使用。1、分公司上报:分公司对需建光缆线路先自行考察、论证,并以电子文件和书面材料上报。上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