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专业安全例行工作管理制度1 化学专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1 所有新入公司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即厂级安全教育、专业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1.2 由于工作变动,下一级岗位调至上一级岗位的变,检修岗位调至运行岗位或运行岗位调至检修岗位的变动,专业不同的岗位变动,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1.3 降岗使用的岗位可不进行安全培训,但专业不同的岗位变动无论上岗或下岗,必须进行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1.4 离开运行岗位3个月及以上的值班人员,必须经设备系统的学习,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1.5 安全技术培训的内容可根据具体工作的需要进行,但相关岗位的岗位职责、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规定,必须进行必要的培训,否则不允许从事相关的工作。1.6 设备的更新、变动或技术条件发生变化,运行人员必须适应新的操作方法,经安全技术培训和实际操作演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允许上岗工作。1.7 专业、班组应有年、季、月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班组安全技术培训档案。1.8 所用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