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厂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规范、有序的生产工作环境和秩序,保证生产经营健康发展,依据北营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北营炼铁厂劳动人事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劳动纪律是用人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得以履行,要求全体员工在企业工作、生活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北营炼铁厂范围内从事各类工作和学习的所有单位及人员。第二章 管理和检查第四条 为规范劳动纪律的管理,便于对劳动纪律考核,厂成立劳动纪律领导小组对劳动纪律实行统一领导:组长:厂长、党委书记成员:副厂长、工会主席、厂长助理第五条 厂劳动纪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订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管理的总体安排,组织进行劳动纪律监督检查和工作协调。实行劳动纪律责任追究制度。第六条 厂劳动纪律领导小组下设厂劳动纪律综合检查组,由安全、保卫、企管、劳资等相关科室人员共同组成。综合检查组办公室设在厂劳资,负责日常考核的管理工作。第七条 综合检查组主要职责:(一)负责对全厂各部门(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