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控制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反财务舞弊与投诉举报制度制度名称反财务舞弊与投诉举报制度受控状态文件编号执行部门监督部门考证部门第1章 总则第1条 目的。为规范财务工作人员的职业行为,维护公司经济利益,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充分发挥员工的监督作用,加强财务舞弊防范与治理,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 财务舞弊的界定。本制度所指的财务舞弊主要是指故意的、有目的的、有预谋的、有针对性的财务造假和欺诈行为,相关人员通过舞弊行为获得非法的利益。第3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子(分)公司所有员工。第2章 财务舞弊内容及方式第4条 利用伪造与虚构进行财务舞弊。1伪造、变造记录或凭证,隐匿或套改凭证,如发票造假、伪造单据、虚开和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2虚构业务、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第6条 利用计算机舞弊。盗用公司计算机密码进行隐蔽的程序修改或暗藏程序,扰乱计算机程序,使其达到不法目的。第7条 关联方交易舞弊。利用关联方交易掩饰亏损,虚构利润,并且不在报表及附注中按规定做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