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救护管理规则第1条、为认真贯彻执行GB/T28001标准,保障员工生命和健康。现场救护也叫现场抢救或入院前急救,它是指一些意外伤害、急重病人在未至达医院前得到及时有效的急救措施。目的是挽救生命,减少伤残和痛苦,为进一步救治奠定基础。第2条、各项目部(工地)均应成立现场救护组织,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培训学习现场救护知识。第3条、各工程项目在施工准备阶段,要根据工程特点结合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配齐各类急救药品和器材,有条件的项目部或距医院较远的应配备医护人员。第4条、一旦伤害事故突然降临,应立即与急救中心或附近医院取得联系,请医护人员给予现场救护指导与帮助,如医护人员的要求与本规则不一致时,按医护人员要求实施救护。在医务人员未到达前,不应放弃现场抢救,不能仅根据伤员没有呼吸与脉搏就擅自判定伤员死亡,放弃抢救,更不能放弃现场急救而直送医院。死亡诊断只能由医生作出。第5条、给急救中心或医院打电话时应镇静说话,主次分明。转运病人时,要寻找合适的交通工具,根据治疗需要,将病人置于最舒适的体位,最好有医护人员陪送,在路途上严密观察病情,在必要时作急救处理。病人至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