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阀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和管道安全阀管理要求,结合本公司安全阀管理情况,特制定安全阀管理规定。 1、安全阀的选用 11、工艺设计有安全阀的设备和管线必须装设安全阀。 12、安全阀的选用应根据设计和工艺管理部门的要求选型,确定安全阀有关开启形式,以及各项参数。 13、安全阀参数变化时要办理变更手续,由使用部门工艺提出修改意见,公司总工程师办和设备部确认后更换安全阀或调整安全阀整定参数。变更手续存入该设备或管线档案。 1. 4、固定式压力容器只装设一个安全阀的,安全阀开启压力不应大于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密封试验压力应大于压力容器的最高使用压力。多个安全阀的,其中一个安全阀开启压力不得超过压力容器设计压力的1.05倍。 2、安全阀的采购 21、安全阀的采购,应选择有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具有生产许可证得制造厂,无批准资格单位生产的安全阀,供应部门不得采购使用。 22、安全阀采购前应通知总工程师办及设备部参与技术论证及确定生产厂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