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电源管理规定和火源管理规定电源管理规定为加强电源、电器设备的管理,确保企业用电安全,预防电器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 制定本规定。1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使用电炉、电热壶、电暖器等高热能电器,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高、低压线不得架设在同一根电线杆上。2车间、仓库的电源线路架设、电器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器安装规范的管理规定。配电房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物品,严禁明火作业,保持良好的通风、干燥环境并指定专人管理。3库区的电源应设总闸,每一个仓库应当在库外单独安装开关箱并应有保护措施和专人管理。车间、仓库不准架设临时线路,因工作需要拉一般性临时线的,必须报安保部门批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撤除临时线路,确保临时用电安全。4电器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保险装置,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应安装防火罩。车间、仓库、办公楼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确保安全。凡能产生静电引起火灾的设备,应装置导除静电设施。5电器设备的安装、线路的设计和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定,由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