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目标管理规定目标管理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实行全面综合性管理的科学方法。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是以现代化管理理论为指导, 体现了系统论和控制论的思想,能够体现企业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标准化、制度化,提高管理的有效性。我厂安全生产目标实行自上而下和上下结合的方式。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为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创造一个安全环境。一、安全指标及扣罚规定1无火灾事故损失金额在2000元以内(含2000元,下同),按损失金额的20%罚事故责任部门;损失金额在20005000元,按损失金额的40%罚事故责任部门;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按损失金额的60%罚事故责任部门;发生重大火灾的,追究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扣发责任部门全员年终安全奖。2无人身伤亡事故发生轻伤事故一人,给予事故责任部门2000元的经济处罚;发生轻伤事故二人以上,给予事故责任部门5000元的经济处罚;发生重伤事故一人,给予事故责任部门10000元的经济处罚;重伤二人以上或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