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为了确保企业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遇火情能及时投入使用,根据消防法及 有关条款制定本规定。1. 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1)新建厂房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由施工管理部门根据建筑灭火配置设计规范及建筑防火等级的要求设置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安保部负责监督,地方消防部门进行验收。(2)各工车间、部门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由车间、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安保部门书面提出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的报告,报告应注明需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的种类、型号、数量及用途。安保部门经实地查看,如确需配置应及时向企业管委会提出购置报告,并对购置的消防设施、器材的质量进行检查,同时对设施、器材配置到位情况进行监督。2. 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定置摆放(1) 消火栓应有明显的标志,室外消火栓周围20米内不准堆放物资、停放车辆。(2) 消防器材坚持定置、定位、定管理的原则,要求分布合理,摆放在便于取用、通风良好的地方。室外消防器材应放在防雨、防晒的箱、架、柜内,严禁与油类、酸、碱等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接触。(2) 安保部门应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