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员工在本酒店所在地距离较远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员工宿舍不提供仅需午修不需住宿的人员入住。申请入住需填写员工宿舍申请表,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综合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安排住宿。外出的员工必须在22时前回宿舍。第二条 酒店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酒店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时,对宿舍使用权自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办理离职手续当日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第三条 不准随地吐谈、乱丢东西,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移动拆卸,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第四条 住宿员工应遵守以下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按照酒店奖惩与考评手册处罚:1、住宿舍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2、不准影响他(她)人休息,不准在宿舍楼内放高音音乐、大声喧哗、吵闹、严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