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档案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综合管理部负责文书档案和业务档案的管理,财务结算中心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第三条 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为:1 收集、整理并按本制度办理档案交接手续(具体内容见附件一);2 立卷、归档、统计、保管和提供利用档案;3 编制目录、索引,负责档案的查询和提供;4 负责确定文件密级,组织档案的鉴定和销毁;第四条 本公司的档案原则上不对外提供查阅,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对外提供查阅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第五条 凡本公司各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均需办理归档手续。第六条 公司员工外出学习、考察、调研、参加会议等公务活动,带回的资料均要办理归档手续。第七条 档案的日常管理1 归档的文件资料应为原件,打印件手签后也可作为原件保存;2 归档的文件一般为一份,使用频繁的文件资料应有备份。3 公司员工借阅一般档案资料要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明确借阅期限和归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