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提高档案保存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二、组织实施1.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主要由行政部负责,并对其他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行政部负责主管公司主体档案工作。2.根据有关档案法规规定精神,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原则上由本部门负责立卷和归档,并定期向行政部移交保管。三、公司档案范围公司建档范围确立为:1.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以及终止、解散后清算等方面的文件材料。2.公司董事会、中层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3.财务、会计及其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4.劳动工资、人事、法律事务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5.经营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6.生产技术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7.仪器、设备方面的文件材料。8.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竣工、维修方面的文件材料。9.教育培训方面的文件材料。10.党群(工、妇、青)组织方面的文件材料。11.其他具有利用价值和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12.以上文件材料包括决议、决定、条例、规章制度等法规性文件,各类会议文件、重要记录、工作计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