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临海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序号 违法 行为 法律依据 情 节 与 处 罚 标 准 其 他 情 节 1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线客运(含未取得许可从事定线旅游客运和超越许可范围从事班线客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反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 2倍以上 10倍以下的罚款;没 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 2万元的,处 3万元以上 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1、旅游、包车客运初次从事班车客运,违法情节较为轻微、及时纠正的,减
2、轻处罚; 2、旅游、包车客运从事班车客运经营 1 个月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2 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 2倍以上 3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处 30000元以上 40000元以下的罚款。 3、旅游、包车客运从事班车客运经营 1 个月以上 3 个月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2万元以上的, 处违法所得 3倍以上 4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处 40000元以上 50000元以下的罚款。 4、旅游、包车客运从事班车客运经营 3 个月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2 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 4倍以上 6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处 5000
3、0元以上 60000元以下的罚款。 5、旅游、包车客运长期从事班车客运,投入车辆 2 辆以上并形成规模的,或造成重大危害后果等特别严重情节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2 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 6 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处 60000 元以上 100000 元以下的罚款。 从 轻 情 节 参 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八条。罚款幅度50% 100%,最低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从 重 情 节 1、参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条; 2、有以下任一情节的: ( 1)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线客运,情节恶劣,造成乘客重伤、死亡或者财产损失
4、 2 万元以上等严重后果的; ( 2)在道路旅客运输站(场)、风景区等旅客集散地,擅自从事班线客运的; ( 3)使用暴力手段,强行载客、宰客的。 罚款幅度 100% 200%,最高不得高于法定最高限额。 序号 违法 行为 法律依据 情 节 与 处 罚 标 准 其 他 情 节 2 2 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包车客运(含非定线旅游客运和超 越许可范围从事包车客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反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 2倍以上 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
5、2 万元的,处 3万元以上 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1个月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2 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 2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处 30000 元以上40000 元以下的罚款。 2、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1个月以上 3个月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2 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 3 倍以上 4 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处40000 元以上 50000 元以下的罚款。 3、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3个月以上的,没
6、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2 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 4 倍以上 6 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处 50000 元以上60000 元以下的罚款。 4、有其他严重情节,社会影响恶劣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2 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 得 6倍以上 10 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处 60000 元以上 100000 元以下的罚款。 从轻情节 参 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八条。罚款幅度50% 100%,最低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从重情节 1、参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条; 2、有以下任一情节的: ( 1)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线客运,情节
7、恶劣,造成乘客重伤、死亡或者财产损失 2 万元以上等严重后果的; ( 2)在道路旅客运输站(场)、风景区等旅客集散地,擅自从事班线客运的; ( 3)使用暴力手段,强行载客、宰客的。 罚款幅度 100% 200%,最高不得高于法定最高限额。 序号 违法 行为 法律依据 情 节 与 处 罚 标 准 其 他 情 节 3 3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运经营(含超越许可事项,从事货物运输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 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反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 2倍以上 10倍以下的罚款
8、;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 2万元的,处 3万元以上 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新购车辆未上牌初次从事道路货物运输,违法情节较为轻微、及时纠正的,减轻处罚;单位自备车辆初次从事道路货物运输,违法情节较为轻微、及时纠正的,货运车辆在转籍、过户中从事道路货物运输,违法情节较为轻微、及时纠正的, 在申领经营许可证过程从事道路货物运输,违法情节较为轻微、及时纠正的,减轻处罚。 2、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1个月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2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 2倍以上 3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 2万元的,处 30000元以上 4
9、0000元 以下的罚款。 3、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1个月以上 3个月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2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 3倍以上 4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 2万元的,处 40000元以上 50000元以下的罚款。 4、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3 个月以上,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2 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 4 倍以上 6 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 2 万元的,处 50000 元以上 60000 元以下的罚款。 5、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情节特别 严重且造成危害后果的。没收违法所
10、得,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 6倍以上 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 2万元的,处 6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 从轻情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1、参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八条; 2、 单位自备车辆初次从事道路货物运输,违法情节较为从轻情节、及时纠正的; 3、 货运车辆在转籍、过户中从事道路货物运输,违法情节较为从轻情节、及时纠正的; 4、 在申领经营许可证过程从事道路货物运输,违法情节较为从轻情节、及时纠正的。 罚款幅度 50% 100%,最低 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1、参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条; 2、有以下任一情节的: (
11、 1)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情节恶劣,造成财产损失 2 万元以上等严重后果的; ( 2)在场站、货物集散地等集散地,擅自从事货物运输经营的; ( 3)使用暴力手段,强行揽货的; ( 4)擅自从事货物运输经营形成规模,严重冲击货运市场的; 罚款幅度 100% 200%,最高不得高于法定最高限额。 从重情节 序号 违法 行为 法律依据 情 节 与 处 罚 标 准 其 他 情 节 4 4 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危险品运输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 六十四 条和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 一款:违反本规定,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2、。运输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 1倍以上 5倍以下的罚 款;没 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 5万元的,处 2万以上 20万以下的罚款。运输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它危险货物,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 2倍以上 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2万元的,处 3万元以上 10万元以下的罚 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所得 5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 1倍以上 5倍以下的罚款; 2、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 5万元的,依照下列标准处罚: ( 1)、擅自从事类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罚款 2万元。 (
13、2)、擅自从事类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罚款 3万元。 ( 3)、擅自从事类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罚款 5万元。 3、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所得 2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 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4、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危险货物运输,没有违 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2万元的,罚款 3万元。 从轻情节 参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八条。 罚款幅度 50% 100%,最低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从重情节 1、参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条; 2、有以下任一情节的: 1)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情节恶劣,造成乘客重伤、死亡、环境污染或财
14、产损失 2 万元以上等后果的; ( 2)在场站、货物集散地等集散地,擅自从事危险品运输经营的; ( 3)使用暴力手段,强行揽货的。 罚款幅度 100% 200%,最高不得 高于法定最高限额。 序号 违法 行为 法律依据 情 节 与 处 罚 标 准 其 他 情 节 5 5 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出租车客运经营 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七十一条第一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或者使用伪造、涂改、转让、租借、失效的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从事公共汽车或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 从轻
15、情节 序号 违法 行为 法律依据 情 节 与 处 罚 标 准 其 他 情 节 6 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含超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1、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 1个月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1 万元以上的,处 违法所得 2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 1 万元的,处 20000 元的罚款。 2、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 1个月以上 3 个月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1 万元
16、以上的,处从轻情节 参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八条。 罚款幅度 50% 100%,最低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6 可范围) 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 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所得 3 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 1 万元的,处 30000 元的罚款。 3、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 3个月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1 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 4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 1 万元的,处 40000 元的罚款。 4、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17、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 6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 1万元的,处 50000元的罚款。 从重情节 1、参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条; 2、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情节恶劣,造成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的。 罚款幅度 100% 200%,最高不得高于法定最高限额。 序号 违法 行为 法律依据 情 节 与 处 罚 标 准 其 他 情 节 7 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18、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 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即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1个月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 2倍以上 3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 足 1万元的,处 20000元以上25000元以下的罚款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即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1个月以上 3个月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 3倍以上 4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
19、 1万元的,处 25000元以上 30000元以下的罚款。 3、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即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3个月以上的。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 4倍以上 6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 1万元的,处 30000元以上40000元以下的罚款。 4、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即从事 道路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 6倍以上 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 1万元的,处 40000元以上 50000元以下的罚款。 从轻情节 参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八条。 罚款幅度 50% 100%
20、,最低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从重情节 1、参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条; 2、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情节恶劣,造成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的; 罚款幅度 100% 200%,最高不得高于法定最 高限额。 序号 违法 行为 法律依据 情 节 与 处 罚 标 准 其 他 情 节 7 8 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 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
21、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 经营时间在 1个月以内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 2倍以上 3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 1万元的,处 20000元以上 25000元以下的罚款。 2、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经营时间在 1个月以上 3个月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 3倍以上 4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 1万元的,处 25000元以上 30000元以下的罚款。 3、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经营时间
22、在 3个月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 4倍以上 6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所得不足 1万元的,处 30000元以上 40000元以下的罚款。 4、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 6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 1万元的,处 40000元以上 50000元以下的罚款。 从轻情节 参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八条。 罚款幅度 50% 100%,最低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从重情节 1、参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 1)在道路
23、旅客运输站( 场)附近或集散地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的; ( 2)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情节恶劣或造成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的。 罚款幅度 100% 200%,最高不得高于法定最高限额。 序号 违法 行为 法律依据 情 节 与 处 罚 标 准 其 他 情 节 9 未取得许可从事机动车维修 浙 江省道 路 运 输 条例 第七十一条第三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从轻情节 8 质量检验经营或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经营者提供虚假车辆检验报告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涂改、转让、租借、失
24、效的经营许可证从事营运车辆维修质量检验经营的。 从重情节 序号 违法 行为 法律依据 情 节 与 处 罚 标 准 其 他 情 节 10 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客运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 2万元以下的罚款。 1、一般情况罚款 5000元; 2、擅自改变车型或车辆用途 的,罚款 5000元; 3、擅自改变车辆主要总成部件。指擅自更换与原车型不 致的发动机、变速箱、前桥、后桥或者车架;擅自改变车辆悬架形式(空气悬架、复合悬架、钢板弹簧式悬架等悬架形式
25、之间的改变),按如下标准处罚: ( 1)小型客车( 6 m L 3.5m或乘坐人数小于等于 9人),罚款5000元; ( 2)中型客车( 9 m L 6 m或乘坐人数大于 9人小于 20人),罚款 6000元; ( 3)使用大型客车( 12 m L9m或乘坐人数大于等于 20人),罚款 8000元。 从轻情节 参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第八条。 罚款幅度 50% 100%,最低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从重情节 1、参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条; 2、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情节恶劣,造成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的。 罚款幅度 100% 200%,最高不得高于
26、法定最高限额。 序号 违法 行为 法律依据 情 节 与 处 罚 标 准 其 他 情 节 9 11 使用擅自改装或擅自改装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 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 2万元以下的罚款。 1、擅自改变车型或用途的 1、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增加货箱内廓尺寸长度超过 50cm、高度超过50cm、宽度超过 20cm;货车外廓尺寸与标注误差大于 5%的,处5000元以上 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改装车型、改变用途、改装总成、增加
27、或减少车轴或车轮数量,处 5000元以上 10000元以下的罚款。 3、货运经营者因擅自对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进行改装对车辆运输安全技术性能有较大影响,处 5000元以 上 1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处 10000元以上 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从轻情节 参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八条。 ( 1)对由于汽车生产厂家原因造成车辆的实际构造、尺寸与行驶证、营运证记载的数据有差异,经营者能提供发证机关证明文件,经核实属实的; ( 2)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擅自改变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但增加货车外廓尺寸长度未超过 50cm、高度未超过 50cm、宽度未超过
28、 20cm。 罚款幅度 50% 100%,最低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从重 情节 1、参 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条; 2、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情节恶劣,造成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的。 罚款幅度 100% 200%,最高不得高于法定最高限额。 序号 违法 行为 法律依据 情 节 与 处 罚 标 准 其 他 情 节 12 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国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托运人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处 2万元1、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标准,并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
29、措施的。处 20000元以上 30000元以下的罚款 2、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标准,从轻情节 参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八条。 罚款幅度 50% 100%,最低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10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并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 以上 10万元 以下 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并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 并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且发生泄漏的,处 3
30、0000元以上 50000元以下的罚款 3、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标准,并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50000元以上 100000元以下的罚款 从重情节 参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条。 罚款幅度 100% 200%,最高不得高于法定最高限额。 序号 违法 行为 法律依据 情 节 与 处 罚 标 准 其 他 情 节 13 不按批准的站点停靠(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无正当理由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 九十 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 以上 30001、属于初次被查处的跨县区短途班车、跨地市普客班车,罚款1000元。 2、属于直达班车、高速班车、跨省际长途班车或有两次以上违章的,处 1000元以上 2000元以下的罚款。 3、有沿途停靠拉客,造成 超载等严重情形的,处 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4、情节严重的,处 3000元的罚款,并可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从轻情节 参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八条。 罚款幅度 50% 100%,最低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